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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最討厭喜歡一個人,我覺得那是一種會害死自己的毒藥。》

 

看著手機上還沒被已讀的line,我只能看著螢幕幾秒,期帶著發送的訊息旁邊突然標示已讀,一秒、兩秒、三秒……好久。好久。

 

然後關掉螢幕,開始忙起手邊的事,但卻還是想著到底已讀了沒有呢?然後腦海裡又勾勒出他的臉

,他的五官、頭髮……他笑的樣子,早上我們有了什麼互動、說了什麼話,每一個畫面都歷歷在目。

 

對,我可能喜歡他……我可能在暗戀他。

 

明明我只要想起他,就會告訴自己:「妳不該喜歡他!妳沒有喜歡他!你只是朋友,你只是他的朋友,除此之外對他來說你什麼都不是。」

 

……該死的我明明懂得這些道理,可是,我卻還是在意他。

 

前幾天在臉書看見了一段語錄,純黑色的底用白色的字寫著:「一個對你來說非常重要的人,當你知道,你對他來說一點都不重要的瞬間,真的很痛苦。」我看到差點沒腦充血噴出眼淚。

 

我對他來說可能一點都不重要,畢竟,他的人緣如此的廣,廣到他要忙著回重要的人的訊息,忽略了我,忘記了我。

 

想生氣,但是我又有什麼權力去限制他、要求他,我只希望做他的朋友……朋友就好。

 

一個願意讓他放鬆、讓他訴說自己情緒的朋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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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吾為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